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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科技与金融科技相辅相成

蒋莉薇 中信出版墨菲 2022-05-12


互联网对产业的渗透,使各行各业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革,金融也不例外。一般认为互联网和金融的融合有三种形式,一是传统经济的互联网化带来的金融服务互联网化,这包括因贸易线上化而伴生的服务提供商支付宝和阿里小贷;二是传统金融服务的互联网化,如直销银行陆金所完成了自身的互联网改造;三是利用互联网技术创新金融服务,比如余额宝、P2P、众筹等。


除此之外,我认为还有一种形式,就是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推动了技术革新与运用。举例说明,因数字货币而出现在大众视野的底层技术区块链,正逐步运用到其他领域,变革了相关产业原有的运营模式与经营网络。这种变革的原因在于,金融不是一个与其他行业并行的产业,而是沟通资金需求与供给、实现资源有效配置的工具,因此金融与互联网的结合不是单纯被互联网改变,而是与互联网相互影响、相互改变。


这就是为什么其他行业一直沿用“互联网+产业”的概念进行研究和实践,而在金融领域却推出了“金融科技(Fintech)”。因此政府在制定相关政策时,不论是对待过去的“互联网金融”还是现在的“金融科技”,都应用一个更加统筹和长远的眼光来看待事物。


监管和金融科技企业是互相促进的,监管关注的是防控风险,而企业关注的是实现突破。在监管与企业的博弈之中,企业、市场、政府三方都会逐渐找到合适的边界。监管与市场在创新和风险中不断寻求平衡,逐步建立协同机制,逐步加强前瞻性规划和制度安排。回顾我国诸如蚂蚁金服这类金融科技企业的发展,它以支付为介入点,朝着全面扩张支付金融化服务,丰富了市场形态,并运用新型技术助力产业链效率提升、衍生增值服务升级,再推动重塑整个行业生态,引领社会生活的新一轮发展,这些都推动了监管变革。企业、市场、监管正是在这之中找到了平衡。未来这样的例子还会越来越多,如果能使用监管科技手段有效提升金融监管的有效性和执行力,监管无疑能更有效地实现既鼓励创新又防范风险的目标。


而当整个行业与市场企业竞争序列初步形成后,监管扮演的就不再只是助推产业发展和引导企业合规的角色,它将把整个经济社会大环境和监管层面的要求都进一步纳入该行业的趋严管理中来。


一是企业层面,金融监管所强调的宏观审慎、金融安全、去杠杆、降风险、金融反腐等目标,都对金融科技企业形成了监管压力;


二是市场层面,考虑到金融作为现代经济核心的重要性,金融科技企业具有典型的跨行业扩张特征,更加要求监管的通盘考虑;


三是监管协调,监管科技还面临着国际协调、区域协调、部门协调的问题,这些问题都会对金融科技企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但不论是哪个层面,最终都要落实到金融科技企业身上。所以,任何一个想要不受监管机构阻碍就能实现规模扩张的企业,都需要提前规划自身应对监管的策略。


知彼之前先知己,要了解面对的监管政策,就要先对自身业务进行评估,并判定监管对自身的影响。这里有必要强调一点,那就是任何金融科技企业本质上都是金融服务企业,因此考虑监管政策时,企业应充分理解金融监管的核心目标:风险防控。把重心放在金融安全上,我想这也是监管科技最在乎的。


林华教授团队翻译的这本《监管科技:重塑金融安全》,无疑在当下具有极好的借鉴作用。目前中国的监管科技正处于发展探索阶段,梳理国外的经验成果显得尤为重要。未来,无论是我国金融科技企业海外扩张面临了新的监管政策与环境,还是我国自身的监管科技要获得长足发展,抑或是我国金融科技监管需要进一步加强国际协调,都需要进一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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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斯特凡·勒施著

林华等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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